EB-5方案
美国投资移民EB-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,简称“EB-5” (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)。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。根据EB-5签证规则,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美国投资移民EB-5资格。
一、创造一个新的商业/企业
1、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五十万或一百万美元, 如果投资是在一個指定的目标区,其投资的要求为五十万美元。
2、至少创造十个(美国工人)就业机会。
3、参与新业务的日常管理。
二、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-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“区域中心”移民方案 (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)予投资者投入资金申请移民
三、投资区域中心试点计划
1、投资五十万或一百万美元在美国移民局指定/批准的区域中心机建项目。
2、如果区域中心机建项目是在一个指定的目标就业区, 其投资的要求只需五十万美元便可。
3、其社会保障制度制定了一个新的目标,将会大大增加美国移民者的社会保障利